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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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发布。请将《公告》(详见附件)及时转发本地区本部门各相关科研单位,并按照《公告》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项目申报工作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继续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请依据公告要求,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详见附件),认真填报。
三、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的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四、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但内容不相同、不相近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必须先鉴定、后出版。最终成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向全国社科规划办提出鉴定申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经全国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出版程序。
六、后期资助项目出版经费直接拨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确定的统一标准,向项目成果出版机构支付出版补贴。
七、申请人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见附件)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见附件)一式5份;(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6)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详见附件)。纸质材料请于5月5日16:00之前报科研处一办419室。
申请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kyc7655656@126.com,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65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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