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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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和《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鉴定办法(试行)》(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度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课题负责人于5月26日16:00前,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鉴定申请书》(详见附件3)一式8份、《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研究任务书》一式7份及电子版和最终研究成果7套一并报到一办419室。省教育厅审核后,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鉴定。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且研究成果均须标注“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课题立项编号。
1.正式出版高水平著作1部以上。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应用研究类课题需提交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一份,并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三、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延期并申请二次鉴定。二次鉴定仍不合格按撤销项目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其首席专家不得再次申报省教育厅重大项目。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7656520
科研处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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